男人平常的时候都很和气,虽然打扮得很前卫,但却不是嘻哈一族,也不是什么非主流,最大的爱好是玩游戏,玩古董级别的cs,玩游戏的时候特喜欢的是用狙击步枪,或者就是沙漠之鹰,除了这两样武器,他更爱匕首。
他的cs玩得很棒,属于骨灰级的,而且属于天赋极高的那一类,记得他第一次到战网去玩,被号称是“东北第一战队”的一群家伙虐了一次,第二天,他硬是在游戏中叫阵,最后一人对阵对方八人,结果满血完胜,对方五人被狙爆头,三人被匕首刺死,那群傻b很不服气,结果连续三天,被他虐得自动玩消失了。
当时一位在旁边玩游戏的90后美眉正在偷菜,以前估摸着也见人玩过这个,无意间见看到男人的华丽爆头动作,然后便疯狂的爱上他了,追了他半年,结果终于和这个男人说上了一句话。
男人当时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再跟着我,我会杀了你。”
就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让那作风很虎的女孩子愣是再没出现在他的世界,后来那女生让网吧的老板送了一封信给这个男人,信上面也只有一句话,很虎很虎的一句话:“其实我还是个处,如果你什么时候想要我,就打我电话,开房和买套子的钱,我包了。”
男人平时很低调,以前这胡同里人还多的时候,他经常帮人干活,但他有一个原则,帮人干活不收钱不喝别人的水不吃别人的饭不让别人说谢,所以他也算是个怪人,是一个让邻居都很喜欢的怪人。
男人除了去网吧玩游戏之外,偶尔也会玩失踪,一般短的一两天,长的一两个月。
他有职业,他的职业就是杀人。
杀手。
不错,他就是个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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