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青反锁好事务所的门后,下楼乘公交车,往南临市联邦南区警局赶去。

        他进入警局后,很快,便看到了昨日接待自己的女警官。

        女警官径直来到他的面前,她翻开手里的一份资料文件,说:“李先生,昨日您报警后我们很快便侦查了一下,您看看是不是这人。”

        资料上的男人看起来约五十余岁,头发带着一些花白,皮肤很糟糕,长有不少斑,不过自己并不知道放钱之人的相貌,还是得见到本人后,才能根据他身上的气质来判定。

        “好像是的,他在警局吗?我能见他吗?”

        女警官点头说道:“嗯,这正是我让您过来的目的,他叫胡柒灯,五十七岁,是南临市本地人,住在楠铜小区,倒是有不少作案的前科,但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昨日您报案后,我们首先筛查了附近有犯罪前科的一些人,就锁定在了他的身上,瘸腿,有些驼背,家中也有和你所提供照片上相同的衣服。”

        难怪一天不到的功夫就将人给找到了。

        “走吧,去审讯室,你和他对峙一下。”

        其实按理说,是不能让报案人和疑犯见面的,得分开录取口供等流程。

        但这只是一个小偷案件,确定罪犯后,退还赃款,将小偷关押半个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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