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实际情况,肯定是不需要两个多小时的。因为东旭,是不需要完全看完这三天的事情的。
准确来说,虽然表面上说是三天,但这一个三天从一开始就不是准数的三天。
这一切,都要从三天前的晚上说起,但实际上,连两个整天都没有。
所谓的三天前的晚上,那指的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睡,所以,把时间自动归为前一天的关系。但实际上,那一个时候,就已经过了晚上十二点了。
这就好像有人过了十二点,还没有睡,很是精神,在那里玩了一局游戏,然后再去睡觉。但是,睡了一觉起来之后,跟别人说起那一局游戏的时候,用的词大多数都是“昨晚”一样。
是的,其实很多人对于时间的观念性并不是很强,他们习惯于用睡觉前后来区别今天和明天。
但也不是所有人的时间观念性都不强,实际上,有些人会说的是“今天凌晨”。
但不管如何,有时候“今天凌晨”和“昨天晚上”可能说的是同一个时间点。
所以,他们那时候,严格来说,是在“今天凌晨”,也就是说,并不是三天前的晚上,而是两天前的凌晨。
而现在这一个时间点,也可以分为“今天晚上”和“明天凌晨”两者的。严格来说,现在是算作“明天凌晨”。
所以说,时间从这里来计算的话,顶多就是两个整天了。但实际上,两个整天都不需要。因为他们发现案发现场,是在更早的时间。不管是从什么角度上来说的,这都是“今天晚上”。
所以,从一开始,就没有七十二个小时,甚至连二十四个小时都没有。所以,东旭实际上所需要的时间,最多是九十分钟,嗯,也就是一部电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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