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并混到如今的地步,并不全是他自己的功劳,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

        金并不是傻子,这些年来,他一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什么,但是,他不愿去承认自己的猜测,更不愿去面对那种可能——这个国度是有隐形政府的,那些隐形政府的真正上位者,可不是依靠竞选游戏上位的总统之流能够比拟的,总统只不过是台前用来迷惑他国的小丑罢了。

        除了在台上卖力表演的“小丑”,上位者们还需要一条恶犬,来给自己后院捉老鼠。

        原本金并也是一只“老鼠”,上位者们看中了他的潜质,于是提拔他,当了一条狗。

        可是,上位者需要的,是一条恶犬,是一条能震慑住所有地下“老鼠”的凶兽,而不是一条只会卖萌的宠物犬。

        如何才能激发出这条狗的凶性呢?

        传统的做法是,剁掉狗的尾巴,让它哀嚎着舔舐自己断尾的鲜血。

        所以,金并的儿子,理查德·菲斯克,就是那条“狗尾巴”。

        上位者剁掉了那条“狗尾巴”,还伪造证据,让金并觉得,一切都是那些“老鼠”们干的,于是,被仇恨扎红了眼的金并终于被激活了凶性,开始了他长达十几年的“咬老鼠”工作。

        养一窝繁殖力惊人的臭老鼠,可能会吃掉上位者好几个粮仓,而养一条恶犬,虽然要

        每天大鱼大肉地饲养,但长远看来,可比放任那些老鼠们划算多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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