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眉毛老头和半大老头,得算是诚叔的近亲了,一个也真是大辈儿,一个是平辈。

        这俩人也不知道受哪位高人指点(其实应该是自知有些道理说不过去),所以请了个律师,就是姓丁的那个。

        马律师,则是方德发和辛凤丽请来的。

        (过后岳蓉告诉我,这俩人加一块有个外号,叫‘丁袍马褂’,都是出了名的没原则。白晶更是说,这俩人就是律师界的败类。)

        (事后这两位美女律师,同时对我下了‘封口令’,让我不许对任何人说,她们和‘丁袍马褂’协谈过。因为,那对她们来说是一种侮辱。)

        所谓诚叔的遗书,就是他最后托蒙超交给我的那封信。

        说来也巧,诚叔的授权书,居然就是季林律师行,也就是岳蓉两口子的律师行受委托办理,而且去公证处做了公证。

        书面文件一亮出来,经过‘丁袍马褂’的验证后,对方四个人都傻眼了。

        这个时候,我总算知道‘丁袍马褂’为什么为行内人不齿了。

        在确认诚叔的一半财产应属于我后,那姓丁的律师立时‘剑走偏锋’,提出了一个议题

        ——方玲属于残障人士,而且是智力残障。现在她的监护人去世,后续该由谁来做她的监护人?

        他说这话的意图很明显——争取到方玲的监护权,那就等同是得到了诚叔的另一半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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