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情况下,自已就挡了两个人的道,一个人是江苏的那一位,他想当高官,老子也想当高官。所以,两人是竞争对手。另一个人,就是左边前数的第三间办公室的那一位。他是副主任,我是正主任。

        那位就是李士群。

        丁默邨与李士群一正一副两个主任。权力与职位成反比。丁是正主任,在特工总部中,权力只有一般的处长大小。而李士群是副主任,却一手遮天。丁成了一个空架子。

        两人围绕着人事任命问题,矛盾重重,关系极不融洽。

        最后的矛盾爆发在警政部长的任命上。

        1939年12月30号,汪精卫与日本梅机关签订了《关于中日新关系调整协定书》,其中《秘密谅解事项》第一条规定:在汪伪政权成立后,伪维新政府将予取消,但主要人物的面子与地位,须加以考虑。

        汪精卫、周佛海内定由丁默邨担任伪警政部长,李士群任次长。

        李士群立即找到周佛海,公开反对丁默邨任警政部长,要求自已任该职。

        后来,周佛海提议,警察和特务分开管理,特务由他直接负责,丁默邨表示同意,可是李士群不同意。

        由于日本的晴气和塚本支持李士群,最后,汪精卫无奈之下,由周佛海任警政部部长,邓祖禹任常务次长,李士群任政务次长,丁默邨另行安排。

        至此埋下了周佛海和李士群,丁默邨与李士群的予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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