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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苗法改良条例》颁行国,以下官看来,现在的确可行。”曾布向王安石说道,吕惠卿不在,曾布就是新党第二号人物。

        陆佃却有不同意见:“当初是说三年有成,方推行国的。是不是应当稳一点?”

        李定道:“只怕时不我待。”

        身体还未完康复的王雱也说道:“不错,既是良法,早一点推行无妨。”他却另有打算,现在除开三路实行被称为“石法”的《青苗法改良条例》之外,国都实行原来的青苗法,二者对比,格外的显出石越的出色,干脆把石法推行国,于国于私,都有好处。何况就算推行急了一点,有什么弊端,也是石越的责任。但这些话却不足为外人道,更不能让王安石知道。

        王安石叹道:“石越也当真是奇材,改良条例完抛开官府,让民间自主交易,官府只需要立法监督,坐收其利,执行中的弊端果真就少了许多。既然是于国于民有利的事情,也不必等够三年,就推行国吧。”

        新党核心们在内部聚会上一致同意提前推行石越的《青苗改良条例》,一方面固然是顺应朝中大臣与地方守吏的呼吁,另一方面也是证明了《青苗法改良条例》在三路试行取得的成功。王雱可以说是当时所有与会人员中最无奈的一个,他明显的感觉到石越做为一股新的政治力量已经崛起。而石越对新法的态度让人捉摸不透,对于想把一切把握在手中用强力推行新法的王雱来说,实在是非常的困扰。

        他强打着精神听着曾布关于保马法的建议:“下官以为,可以废除此前在大名、沙苑、安阳等地的牧马监,把原占牧地还给民户,在开封府界与京东、京西、河东、河北、陕西五路推行民户代养官马的方法:五路义勇保甲愿养马的,每户一匹,家境富裕的,可养两匹。马用原来的监马配给,或由官府给钱,让农户自己买马。凡是养马户,每年可以免去折变钱、沿纳钱。马如果病死,三等户以上,照价赔偿,三等户以下的,赔一半。这样的方法,朝廷可以节约开支,而国家也有能力组建一只骑兵,与夷人抗衡……”

        王雱听到有点不耐烦,本来凡是关于强兵的政策,他都是很关心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曾布提出的保马法,让他感到很不耐烦--也许是因为曾布在白水潭之案中的暖昧态度,也许是因为这个所谓的保马法,似乎和石越的《改良青苗法条例》有几分相像。“不要画虎不成反类犬!”王雱在心里略带恶意的讥讽。

        接下来有人关于王韶在边境推行市易法的介绍,王雱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沉浸在对变法的美好未来的构想中的诸人,没有谁注意到王雱的神情恍忽,大家都在计算保马法能为国家节省多少开支,有些人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幅大宋境内遍地良马,骑兵纵横的美景,如汉代那样一次出动数十万匹马进行作战,是多么辉煌的事情呀!而有些人则在计算市易法能为国家财政增加多少收入,自己从中又可以安排什么样的职位给某人……高尚与卑鄙的幻想,分别在不同的人的脑海中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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