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投影在平静的湖面上,一片火红。

        红衣女子则开始脱衣服,但也就脱了一件。

        当她将身上的红衣脱下后,便露出了身上的白色劲装。

        “小花啊小花,你这品味真不行,这衣服这么俗,你居然还买。”将自己称作小花的红衣女子说完将手上的红色翠烟衫丢在了船头。

        这鲜红翠烟衫是小花在临湖城中买的,初见时觉得甚是好看,穿上后店里老板也直说好看。

        可随着时间一长,小花就觉得这衣服太俗了,简直就是俗不可耐,甚至要比自己这小名还要俗。

        不过比起家里那些叔叔伯伯的小名,小花觉得自己的小名还算可以。毕竟,她这小名是以植物为名,而那些叔叔伯伯则是以动物为名,而且都是些常见的家畜。

        当然,父亲的说法时,小名粗俗,容易养活。

        就像前朝魏帝小名阿呆,再前朝的那位武帝小号叫做阿狗一般,他们最终都成为了一代霸主。

        小花丢完衣服,开始扎头。

        原本,她的秀发是披着的,但很快,这些头发都被束起了。扎头绳,则是一条五颜六色的绳子,看上去也很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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