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五天,经过数十轮的“切磋”,大唐国与海族的同盟条约,正式发布,其中内容,包括以下十条
“第一条自盟约签署,海族将东海永久划分大唐国,成为大唐国疆域,海族可在这片区域,设立领事馆。”
“第二条自盟约生效后,大唐国与海族达成战略同盟,军事互享,一方有难,另一方必须支援。”
“第三条双方出资,设立通商口岸,大唐东部边境城池,对海族开放五十城,两族可相互来往,受律法保护。”
“第四条物资交换……”
“第五条军备关系……”
“…………”
“第十条战时同盟关系,为期十年……”
十项条约,主要涉及军事,资源,商业等方面,覆盖面广,条文清晰。但有一点,也不知是有意无意,双方都把盟约时间,缩小的很短。
十年,对普通人来说是很漫长,足够一个小孩长大,足够一个青年走向成熟,但这对一个存在无数岁月的族群来说,只是时间上的节点,微不足道。
当月中旬,李唐与海皇交换国书,立下天道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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