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的霜色月光格外偏爱张清淮,将他的肤色衬得白皙,五官衬托得疏离冷漠,但那双澄澈的眼睛又是如此的真挚关切。宫越看了他一眼,低下头,面孔狰狞变形。
“痛死我了。”
“你要不要上厕所?”
“没······感觉。”宫越看着正朝他们缓缓走来的一群人,脸越来越黑。
他肚子痛得要死,自然没心情演戏。只是刚才不是跟成城说取消了吗,怎么这些人还过来。
“哟,长得还挺帅的。”为首是个小红毛,他那没有几两肌肉的胳膊上挂满了纹身,见到张清淮和宫越就露出猥琐笑容。
张清淮脸色一僵,悄悄把手伸进口袋按下手机的紧急按键报警,然后挡在宫越面前。他知道这些人是常年在酒吧附近徘徊等着捡尸的,男女不忌,今日堵住他们应该没好事。
“你们成哥是我朋友,先散了吧。”宫越想把张清淮推走,只可惜他疼得没力气,勉勉强强拉着对方的手。
那些小混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相视一笑。其中一个就说了:“什么成哥,我们不认识。不过我们跟你们倒是可以去床上认识认识。”
宫越低声骂了一句脏话,心想他们今天算是撞大运了,竟然真遇见挑事的。他忍着疼痛从地上站起来,表情因为痛苦而非常不善:“不想死就赶紧滚,你宫爷今天没什么心情揍你们。”
小混混更乐了,然后开始肆无忌惮地对他们进行评头论足。张清淮是好学生,虽然在酒吧打工但是从不跟这类社会人士有过交集,听到他们如此恶心的话语不由得脸色苍白。宫越捏捏对方的手,让他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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