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美洲豹……来教老虎狩猎的也没别人了。

        美洲豹作为陆地咬合力最强的猎食者,一般都靠偷偷接近猎物后,一口咬碎猎物的脊柱或是头盖骨。

        而老虎么……讲道理,在面对很多小型生物的时候,他们压根都不需要想什么战术。

        打个比方,如果杜兰想要杀布伦达——哪怕是壮年时期的金毛,杜兰也就“扑过去——张嘴一咬——拖回去”的普通套路,跟在地上白捡尸体似的简单。战术?实在不需要啊。

        但面对体型与自己相当或是更大的猎物时,杜兰的套路就不能这么用了。

        上回咬那水牛,杜兰就白白耗费了许多力气。猎物没咬死,反而挣扎得更凶悍,他本人也费劲了一身蛮力。放在自然界里,是不太可取的不可持续发展狩猎。

        艾里斯现在受着伤,没受伤正面也抗不过这位“花臂壮汉”,当然不能像教杜维特那么教。

        不过现在就有机会了——

        河俾沃哪能就普通地养养绵羊?除了绵羊以外,布伦达还养了叉角羚呢!

        叉角羚是一种极其敏锐、警觉的羚羊,也是羚羊家族中速度最快的成员,仅次于猎豹。它们不仅能看见几千米外的动静,随后对同伴进行警告,还有着十分强大的耐力,比起“秒萎”的短跑冠军猎豹,可是长跑比赛中当之无愧的第一。

        要不是布伦达从少女时期就养着这群叉角羚,几十年来养了好几代,关系变得非常亲密了,这群叉角羚也不会这么轻易地被人类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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