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卡斯特的受审之所以被称之为世纪审判,是因为他是第一名接受法院审判的义务警察,超能英雄。

        说是超能英雄,其实这个词是不准确的,弗兰克·卡斯没有任何的超能力,但他熟悉单兵、团队等特种作战战术,在美国海军陆战队受过严格的训练,包括战斗、格斗、射击、水下作业、逼供、情报搜集等技能。

        他也精通各种枪械,他的作战武器不固定,最喜欢是弹道刀,可当匕首用,必要时能把刀刃发射出去,10米距离内杀伤力极大。

        通常携带556毫米的口径勃朗宁自动手枪、戈博格斗刀、护肩、护肘、护膝、防弹背心等战斗装备,作战准备极为充足。

        尼克·弗瑞也称他是人类战斗力的最高水平。

        弗兰克·卡斯特的行事作风非常的血腥暴力,为了替他的妻儿报仇,他的手上沾染了无数的鲜血,光是这一次他所需要面临的审判,就有37个独立的谋杀指控,98个较轻的重伤害罪、入室盗窃罪、非法持有武器、鲁莽伤害他人,还有许多刑事损害指控,如果这些罪名全部成立的话,弗兰克·卡斯特必死无疑。

        虽然说纽约市政府已经取消了死刑,但是内华达州还有,有几个被弗兰克杀死的地狱狂犬帮的人,他们的出事地点是在95号州际公路上,刚好是内华达州的管辖范围,在那里也正好有死刑。

        检方只要证实弗兰克有罪,内华达州就会把他引渡过去,即便不是注射死刑,电椅也是逃不掉的。

        而检方的负责人雷耶斯检察官会一定保证弗兰克有罪,因为她打算参加下一次的纽约市市长竞选,而她上位的手段就是拿弗拉克·卡斯特的定罪作为跳板。

        她拿下他,他就能够以此为判例拿下以后所有的义务警察了,包括杰西卡·琼斯,包括夜魔侠,包括蜘蛛侠等等,谁叫纽约是整个美国义务警察最多的城市呢。

        纽约市高等法院的门口,凌霄站在审判厅的门口,背靠着墙壁看着庄严肃穆的法庭。

        对于美国的司法程序,他没有多加置喙的打算,这里虽然不能说是有钱人就能够肆意妄为,但总体来说有钱人在庭审当中是有非常大的优势的,优秀律师的选择,后勤配备的完善,以及对漫长法律诉讼的拖延,都能帮他们在大部分的案件当中获得胜利。

        在美国,优秀的律师也是需要长时间去培养的,无数枝枝节节的法律条稳需要背诵,无数庭审经验的培养,个人出色的天赋,能够让他们在关键时刻找到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哪怕是那些极为偏僻边缘角落里的法律条框,只要它依旧有效,就能够被拿出来用,而美国法庭审判更重要的就是律师的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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