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穿得最简单的服装,只有我还保留着裙子。我把自己的裙子撩起来,这是我最后一件完好的衣裳。我到树林处解开裙子的衬裙,这是我花一个星期才缝制成的这条的衬裙。现在我毫不犹豫地抓起裙边就扯,还放嘴里咬,直至料子裂开一道口子,给撕下长长的一条。我拼命的咬,狠命的咬,最后衬裙带在我手中变成许多条带子,我把这些条子递给那绵堂,帮他包裹着伤口。

        我口气温柔地说:“谢谢你帮助了我们,我帮你包裹伤口。”

        那绵堂的眼睛调皮地闪着光芒。

        “这话听起起来甜蜜而充满女人味道,猫猫。不像你平时那么强横霸道。恩,只消恰当对待你,就可以使你变成一个依赖男人的的女人。”

        我双眉一皱,火气又上来了。

        “这一回我非把你剁了,我不帮你包扎伤口了,为什么要尽量对你客气,你这个人就是这样。”

        他一把拉我坐下,咧着嘴朝她逗弄地嬉笑:“我只要你扎伤口,要不随着它流血。”我只好一边帮他包扎,一边也忍不住朝他抿嘴一笑。

        是的,他这个人很粗暴,也很狡猾,跟他打交道很危险,而且你永远也说不准,你在管毫无警惕的时候交到他手里的一把钝武器可能变成一柄极锋利的尖刀来。然而,无论怎么说,他总是让人兴奋。

        我没有成为神枪手在小马六们的羡慕下,他把枪给了我,我把枪别在腰间和最亲爱的菜刀相临。

        我们仍继续没完没了拼命赶路,追兵确实咬着我们不放,树林间偶尔传来的兽类和飞鸟足以把我们吓得鸡飞狗跳。那绵堂安排他和小马六、阿五驴做排头兵,即是先我们走十米,即排头兵就是拿脑壳撞枪子儿的先锋,小马六和阿五驴得知这种待遇后马上露出倒霉蛋的表情。

        我们是麻木了也是累了饿了,二狗子走得慢些,牛八和猪头三、油四鸡调过来轮流背着他。

        我很是奇怪,那绵堂这位堂堂大少爷,比得上鬼哥这种山里人更懂山道,分乱的山路,除非经过特殊训练的眼睛外,实在难以分辨,他类人居然在这种山道不会迷失方向,在毫无任何刻印的情况下,他也毫不迟疑地向森林深处走去,总是找到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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