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币可以说跟银行完全没有关系,可以独立!
存钱和放贷也可以独立,这个钱可以分成两部分,一个是单纯的存储放贷银行,一个是专门的保险类银行。
最后货币发行权和监督权要收回,票号稽查管理司要加强,改名叫银行管理司。
不行!还是不行,只是存贷这一块,体量还是太大,再把存贷这一块分为普通存贷业务和开发存贷业务两种。
除了这个之外,还要允许民间开设银行,不过要上缴足额保证金,规范其存贷行为。
不能让皇明银行一家独大!否则这些人就没有压力,整天不琢磨业务的事情,想着插手政务!
在成立一个皇家金库!把这些年放在皇明银行的金银全都交给皇家金库存放!还有各银行的保证金也放到这里存放!
这样一来皇明银行一分为六
造币司,专管造币相关事务。
银行管理司,管理所有银行,规范他们的收储放贷行为。查处制售假币行为。
皇家金库,储存大明金银资产,各银行的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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