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银鞭克妖,沾上便会灼伤皮肤。

        鸣尧身上已经有多处伤口,他甚至能闻到自己身上那股子皮肉被烤熟的焦味。

        这个魔头果然厉害。

        蓬熠在一旁看了半晌,忍不住沉思‌,那日救走灵狐之人,修为与他旗鼓相当,且全身妖气浓烈,可以断定是妖族之人。

        但‌那人的修为绝对在鸣尧之上,这么多年却是隐而不发,也‌不去争这妖族首领之位,究竟意欲何为?

        想到这里,蓬熠有了个注意,他抱臂站在一旁,脚下的剑晃来晃去,随着两人打斗的身影移动,一靠近便开口道:“我说白……蓬熠魔尊,你也‌用不着跟他打了,那日救走灵狐的妖,修为可比他高多了,或许我们当真是找错人了,毕竟这妖族里,还有谁的修为能大得过首领呢?”

        白司木手下丝毫不曾停顿,然而蓬熠这话对鸣尧却是产生了影响。

        妖族向来是强者为尊,若族中当真有这样一个人存在,那他首领的位置迟早是保不住的。

        蓬熠叹了一口气:“这灵狐罕见,乃是妖族极为重要的象征,既然这妖族首领都不能将其降服,想来他已经投奔他主,我们就不要在这里耽搁了。”

        妖族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东西,那便是一旦认定首领,所有的妖皆需听令与妖皇,任何人的不可违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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