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克斯先生吗?您朋友的钱包已经找到了,因为今天是周一我们需要进行例会的原因,您可以亲自来警局领取吗?”,警长打电话的时候非常的热情,他认识塔克斯先生,这位先生在这里居住了好几年了,平时除了请大家喝酒之外,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他从来不打听某些禁区里面是做什么的,也不会打听一些政客的行踪,对金融和科技信息也不感兴趣,唯一的爱好就是和大家一起喝酒,和那些容易淌汗的姑娘们调笑几句。

        对了,他还喜欢种花花草草,有时候也会去一些普通的运动场所运动一下,打打马球之类的。

        所以,他一定是被这个可恶的间谍用同乡的情谊欺骗了,警长先生以及很多富人区的警员都保证,塔克斯先生绝对不可能是间谍,加上塔克斯先生的风评,从情报机构来的特工同意了警长的要求,把塔克斯先生调开。

        塔克斯先生听了之后非常的高兴,他和暂时寄住在家里的拉普安先生说了一句,就开着车去警察局拿回拉普安先生的钱包。拉普安先生表示自己也要一起去,不过被塔克斯拒接了,理由是拉普安先生在他的“地盘”上丢了东西,就应该自己去把丢失的东西拿回来,这关乎到他的体面。

        塔克斯刚走了最多五分钟,就有人来敲门,拉普安透过门上的洞眼朝着外面看了一眼,是一名年轻的女性。这个人不是塔克斯先生的妻子,拉普安见过他妻子的相片,本着“女人都是无害”的这种大男子主义思想,拉普安打开了大门。

        迎接他的不是那个漂亮的脸蛋,而是一只脚,一只踹在了他胸口的脚。

        他一瞬间就向后倒去,在落地的瞬间已经翻转了身体,半跪在地上准备逃进屋子里的时,他听见了不许动,以及举起双手趴在地上这样的话。

        不用动脑子,他都知道背后的人肯定已经举起了枪,加上那纷乱的脚步他确信自己的速度快不过子弹,于是他很配合的趴在了地上。他的双手很快就被反剪并且戴上手铐,两个人拉着他的胳膊将他从地板上拉起来,他看见了门外的那个漂亮女人,以及周围十几名警察和几名穿着黑色风衣的家伙。

        那名警长,就是那天晚上出现的那名警长走到他的面前,仔细的打量了一下他的面容,然后很肯定的对身边一个黑衣人说道,“就是他,那天晚上报警的时候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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