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宵禁将临,业城内街道上行人渐渐稀少,许多人都往家里赶,虽然邺城的夜生活颇为丰富,但仅限于特定坊区内,坊外城区到了宵禁时间,闲杂人等要是出现在街上,很容易被警察“请”到警察局“喝茶”。

        然而此时,宵禁尚未开始,就有人被警察“请”到城东警察分局里“喝茶”,原因是“扰乱治安”——聚众斗殴。

        邺城是个大都会,流动人口极多,工商业发达,连带着饮食业、风月场的生意十分兴隆,这些地方经常有人发酒疯导致打群架,亦或是两拨人因为一点小事开打,所以警察局的警察们对各类治安事件都见怪不怪。

        现在,被拘留的两拨人,同样是年轻气盛,同样是酒后斗殴,把一家酒肆砸得稀巴烂不说,还惊扰了许多客人,动静不小。

        所以,那家酒肆的掌柜,此刻作为苦主也在警察局里“录口供”,并且强烈要求官府为他做主,追索赔偿。

        然而这种破事基本上每隔几天都会发生,所以亲自接待苦主的警察(分)局长来整,好言宽慰对方:“老李,警察局办事你放心,这帮兔崽子一个都跑不掉,总不会让你的店白白被人砸了。”

        掌柜姓李,和警察局上上下下都很熟,虽然店被砸了,倒也不会太过慌张,因为按照以往表现,警察局必然会给苦主一个公道,但此刻却有些不安:

        “来局长,我听口音,其中一拨人仿佛来自黄州啊。”

        自幼在黄州长大的来整闻言一瞪眼:“黄州?黄州怎么了?黄州人犯了王法,不用官府管,他老子都会管!”

        “是是是,局长说的是....”

        来整见对方唯唯诺诺,又问:“不,老李,你怎么就认定人家是黄州来的?”

        “这口音很像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