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谈在继续,宇文温将自己批注修改的《操办警政章程》还给杨济,杨济仔细翻看了一下,看着自己的心血被宇文温改得面目全非,有些心痛。

        他为了拟定这份章程,可是投入了很多精力,结果宇文温批改的字数,似乎比他写的内容字数还多,粘上了许多书签,书签上都是蝇头小字。

        由此可见,宇文温对于警政有多重视,杨济受此重任,只觉斗志满满。

        警政,是宇文温提出的一个新词汇,杨济觉得这词汇从古至今从未有过,当然,杨济的“今”,指的是明代。

        而警察,同样是一个闻所未闻的词汇,至于警察制度,让杨济想起了大明的锦衣卫,但又不像。

        他知道宇文温还在规划新的机构,那个机构如果真的成立了,才像锦衣卫。

        宇文温向杨济交过底,要在长安建立一个全新的秩序,这就得有趁手的工具和组建相关机构,来创造、维持这个新秩序,而警察制度,将是新秩序的基石之一。

        警察,宇文温给出的定义是“警戒巡察”,是有别于军队的武装组织,宇文温要推行警察制度,目的是实现行政和司法治安制度分离。

        而即将成立的京畿警察厅,是一个庞大的机构,最终目的是取代长安城内原有执法、治安体系,分担部分京兆府的职能,可以说是另起炉灶,独立于六官体系之外。

        其内部机构设置,还有人员组成,全都是崭新的。

        宇文温的雄心壮志,通过推行警察制度,开始崭露头角,杨济为此欢欣鼓舞不已,但疑虑不是没有,那就是如此庞大的机构,需要大量编制以及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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