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旷野里,官道上,一辆马车正在疾驰,有七人各自骑马紧随其后,其中一人年约二三十岁,衣着讲究,看样子颇有身份,其他几人则是随从。

        马车后近百步外,有三十余骑紧追不舍,骑马之人俱为男子,衣着寻常,带着弓箭等武器,面色不善,策马紧追不舍。

        马车行驶在坑洼的官道上,速度哪里快得起来,一追一逃之间,双方距离慢慢接近。

        护卫马车的那个年轻人,回头看了看追兵,面色焦虑,他半路遇伏,许多随从已经伤亡殆尽,眼见着对方渐近,他一咬牙,拿起弓转身射箭。

        射出去的箭歪歪扭扭,一个人也没射着,可见箭术不怎么样,相反他的随从表现尚可,好歹射中几名追兵的坐骑,使其速度明显放慢。

        但其他人依旧紧追不舍,区区几支箭想要阻挡这些追兵是不可能的,而待得距离接近,追兵也开始放箭,而他们射的不是马,却是人。

        几轮箭射下去,护卫马车之人只剩寥寥三个。

        俗话说得好“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追兵选择射人而不是射马,一来是自恃射术了得,二来是为了不伤害马匹。

        对于亦民亦匪的豪强武装来说,马匹可比人金贵,而打劫过路商旅,杀人越货,是豪强武装的日常生活,也是生财之道。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靠着盘剥佃农,一年所得可比不上一次成功的打劫。

        对于地头蛇来说,地里只能种粮食,种不出金银财宝,只有靠打劫,才能有效、快速积累财富,唯一的问题是要做得干净,不然让官府找到蛛丝马迹,那可是要破财免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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