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象正在逼近,手持长矛的俚僚兵们面色苍白,他们没有想到己方的战象竟然会倒戈一击,不去践踏敌军反倒被敌军骑兵裹挟着向自己人冲来。

        虽然还有百余步距离,虽然战象前进的度也不算太快,可是阵中的俚僚兵们已经出现不稳的迹象,他们可没胆量和高大的战象对抗。

        事不宜迟,败退回来不久的骑兵再度出击,他们要设法干扰战象的前进方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其冲击己方阵型,周军主力已经开始向这边移动,一旦扛不住就完蛋了。

        冯暄骑着战马,领着部曲参加拦截,俚僚骑兵已经在刚才的第一次交锋中败北,但这不是他退缩的理由,事已至此,一旦兵败如山倒,大部分人都无法幸免于难。

        他知道祖母的脾气,绝不会先行撤退“暂避锋芒”,更不会抛弃响应号召赶来助战的各地俚帅、洞主,自己“先走一步”,所以无论如何都得玩命。

        领兵打仗,为了胜利就不能惜命,这就是取舍。

        战场上的周军骑兵很快便聚集过来,俚僚骑兵还没来得及接近战象,就被这些骑兵逼近侧翼,他们刚完成转向,便被周军骑兵扔来的投矛扎倒一片。

        “嘭!”的一声,冯暄手上的马槊被一名周将用槊撞飞,虎口隐隐作疼,他转身一看,却见那名周将正是先前追击自己,故意不射人而是射兜鍪翎毛的那位。

        年轻气盛的冯暄热血涌上心头,接过部曲递来的马槊,调转马头冲着对方疾驰而去,他认为刚才是自己没准备好,所以不能认输逃跑。

        冯家的家境当然不错,所以冯家三兄弟自幼习武,在岭南配得上“弓马娴熟”这四个字,故而冯暄有信心和敌军以骑战分高下。

        只要能击杀对方的将领,必然能鼓舞己方骑兵的士气,只要成功干扰战象的前进方向,就能让己方军阵转危为安,冯暄如是想,所以要奋力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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