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查看过了,四个身上有手枪的伤,还有霰弹枪的伤。其余五个全是被霰弹枪给打死的。”

        对讲频道里安静了一下。

        fbi那边是没人使用霰弹枪的,他们手上不是突击步枪就是近战用的微冲,手枪有,但今天这情况是不会使用的。

        只有陆恪,这几天大家都知道他车上放了把雷明顿霰弹枪,而他的配枪则是格洛克17,近战时爆发的火力比霰弹枪来得快。

        只有他才可能使用手枪,因为霰弹枪射速在面对多人时不够用。

        “卢克那小子……有那么凶残?我上周还嘲笑他枪法不行来着。”有个警员犹豫着问了句。

        “嗯,你等死吧你。”

        “好了,别扯淡了,快点做事。有余力的几下处理完,赶去赛琳娜家那边支援,那边的二十个歹徒还没有解决,正和fbi的人打烂仗呢。”

        “呃,我想告诉你们,头儿和卢克刚才已经赶过去了。”

        “……”

        “……”

        罗伯特在车上,听着对讲系统里一群手下在那里扯淡,侧头瞥了边上的陆恪一眼:“你把袭击你的那批枪手全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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